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1條規定,事業單位完成勞資會議代表選派後,應於15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後續如有代表遞補、補選、改派或調減情形,亦應辦理異動備查。目前勞動部已建置全國統一之線上備查平台,事業單位可利用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系統辦理相關作業,大幅節省郵寄及作業時間。
線上備查作流程如下(首次使用者可參考系統內之操作說明及教學資訊):
1. 進入勞動部「勞動部 勞資會議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https://meeting.mol.gov.tw/homePage
2. 完成憑證註冊:以事業單位憑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可註冊
3. 指派填報人員:須附切結書及工商登記等證明文件(附件一)
4. 登入系統填報勞資會議代表名冊或異動資料
5. 線上送件後,由主管機關線上審核回復備查結果(不再紙本函復)
勞青處提醒,事業單位如尚未成立勞資會議,應儘速依法辦理,以保障勞工參與權益及建立勞資溝通機制;另勞資會議至少每3個月召開1次,會議紀錄應妥善保存備查。
系統操作諮詢專線:
02-8791-2475
(週一至週五 9:00-12:00、13:30-17:00)
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勞資關係科承辦窗口:
電話:037-558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