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產管理:
1.依據物品管理手冊,對經管之財產增置或減損詳實登記,按期填製報表。
2.依規定如期辦理各項財務盤點手續。
二.車輛管理:
1.辦理現有公務車輛登記檢驗、調派使用、保養修理、報停報廢等事項。
2.公務車用油與中油簽訂共同供應契約,採油卡方式加油。
三.小額採購及共同供應契約管理:
1.辦理未達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工程、財務、勞務採購。
2.負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及管理。
四.廳舍管理:
1.加強維護本府辦公廳舍各項建物公共安全及環境之整潔與綠美化。
2.持續宣導省水、省電等措施,並積極力行。
3.辦理員工宿舍核配及維修,以安定員工生活。
五.工友管理:
1.辦理本府及附屬機關學校工友任免、離退及考核業務。
2.依規定核發本府退休工友三節慰問金。
六.勞健保業務:
1.辦理本府工友、約僱人員及臨時人員之勞、健保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