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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300億中央擴大租屋補貼舊案帶入開跑

  • 發布單位:公用事業科

        政府為免除目前仍在領取租金補貼的舊戶,每年重新申請的繁瑣程序,114年9月份起陸續發出簡訊通知,內容如後:[國土署通知]115年租金補貼舊戶免申請,本(114)年9月1日已主動將您的資料帶入申請。國土署,關心您!

        已經申請通過仍在領取補貼的核定戶,系統將自動帶入舊戶的申辦資料進行勾稽比對審核,不必再次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並核發通知函後,受補貼者將接續核發次年度租金補貼。另外,如果目前已符合新的補貼加碼身份,想提前以新的身份資格領取補貼加碼倍數(例如:懷孕胎兒數、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者...),需先放棄原有租金補貼後,再重新提出申請,才能以新的身份資格計算加碼倍數喔!再次,提醒舊戶租賃契約期限已到期或是搬家換地址,仍應於契約終止日三個月內檢附新租賃契約及所需文件,可透過線上補件或就近至租屋地縣市政府辦理,以保障後續新年度審查核撥作業。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透過國土管理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網址: https://reurl.cc/mYOgRV)查詢。或是撥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諮詢專線(02)-7729-8003(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或電洽本府工商發展處(苗北辦公室)承辦吳小姐聯絡電話(037)559-311、王小姐聯絡電話(037)559-315、謝小姐(037)559-310 (公用事業科)承辦顧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52、傅小姐聯絡電話(037)558-262、何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18,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