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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人行道,我們目標建構美學生活步道!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本府為型塑有趣之沿街步道親子空間,建構美學生活步道,自今年度起,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要求須辦理都市設計審議且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以上大基地開發案件,設計互動式或可及性高的公共藝術及生活化趣味的街道家具,於建築開發完成時,一併完成親子步道式美學綠廊。

 

自109年1月1日迄今,本府已審核通過2件位於竹南鎮藝文段及頭份市公園段之都市設計審議開發案件,建構友善人行空間與融入互動性及可及性的街道家具,進而提升城市步道的活力及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