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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科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一、產業園區規劃編定與工程開發業務

1.產業園區規劃編定作業(含土地變更、公聽會及書圖審查等)。

2.園區土地測量及地圖繪製,撥用及徵收界址勘測、丈量範圍及疑義處理

3.開發案總顧問、各分項開發工程業務執行。

 

二、產業園區招商與廠房興築審查業務

1.園區土地及建築物招商辦法之訂頒及研修。

2.園區土地及建築物處分案件受理、審查、產權移轉登記。

3.園區土地及建築物租售。

4.廠商建廠規範之擬定。

5.開發興建工程建廠及投資計畫書變更核定。

 

三、產業園區管理業務

1.園區法令擬定與頒布及研修。

2.園區年度預算及產業園區管理基金年度編列、動支、執行與核銷。

3.園區行政管理、公共設施維護費、汙水處理費、使用費及許可費等收取、廠商服務、環境監測、環評追蹤及公共設施保養、管理及修繕作業。

 

四、重大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公共設施工程業務

1.規劃設計預算核定、工程施工督導、工程驗收決算。

2.重大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公共設施移交接管前維修工程預算核定。

 

五、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

1.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

2.擬定招商文件內容及契約草案。

3.公告徵求民間參與。

4.促參案件審議、核定

5.工程興建、營運管理及履約爭議處理。

 

六、危老重建與老屋延壽業務

1.危老重建計畫之審查與核定。

2.危老重建計畫經費補助、危老重建推動師輔導推動費核撥。

3.危老重建業務相關法令研修。

4.老屋延壽計畫之審查與核定。

5.老屋延壽補助經費之核撥。

6.老屋延壽業務相關法令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