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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教育訓練講習-掌握修法新知識

  • 發布單位:政風處

因應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施行,苗栗縣政府於108年6月27日辦理「政府採購法最新修正重點解析」課程,特別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陳仲祐科長講授本次修法重點,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各鄉鎮市公所參加同仁計約170人。
縣府秘書長陳斌山致詞時表示:政府採購法係政府機關進行採購行為重要之法令依據,此次大幅修正條文必然影響日後的採購作業程序,同仁應掌握新法修正內容重點,持續精進採購專業相關知能,以期未來辦理採購時更得心應手,有效提升政府採購效率及品質。
講習會上,工程會陳科長針對最新修正重點,涵括:(一)改善採購作業程序;(二)加重行賄行為之處罰;(三)修正不良廠商停權制度,使更符合比例原則;(四)在文化創意、社會福利、綠能環保方面等進行解說,並引註相關函釋及實務案例分享,內容豐富見解精闢,獲得在場學員熱烈迴響。
主辦單位縣府政風處表示:「依法行政」為公務員首要原則,期能藉由辦理講習會方式宣導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建立同仁正確法治觀念,並強化知法守法、廉潔自持的意識,確保採購作業符合法規程序,以有效防範違失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