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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不動產登記,可採「線上聲明」替代「印鑑證明」~~

  • 發布單位:戶政科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可分為3步驟:

〈1〉當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指定網站-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https://dcland.moi.gov.tw),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

〈2〉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後,以其自然人憑證驗證聲明。

〈3〉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併同其他土地登記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網路聲明搭配實體案件,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以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

  ♦本項措施可望幫許多民眾節省寶貴的時間與金錢,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