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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通苑區漁會總幹事補遴聘候聘人登記

  • 發布單位:農漁會輔導科

本府訂於11561日至11565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辦理本縣通苑區漁會總幹事補遴聘候聘人登記,凡具有漁會法第26條之1規定資格,並無同法第26條之2暨第50條之43項情事之一者,得於登記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登記文件,由本人親自至本府第一辦公大樓3樓農業處農漁會輔導科辦公室辦理登記。

登記文件:

(一)漁會總幹事候聘人登記報名表4 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4 份。(正本經核對後退還申請登記人)

(三)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4份。(正本經核對後退還申請登記人)

(四)經歷證件正本及影本4 份。(正本經核對後退還申請登記人)

(五)無漁會法第26條之2各款暨第50條之43項規定情事之切結書正本4  份。

(六)同意主管機關委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票據交換所及司法、檢察、警察等相關機關()查詢申請登記人之債信、刑案、素行及考核資料之同意書正本4份。

 

另為利於審查評分請提供最近4年服務單位工作考績資料(含獎懲

等具體事蹟資料)正本及影本4份。(正本經核對後退還申請登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