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徵求社工助理4名
一、人員區分:社工助理
二、職 稱:社工助理
三、薪 資:
工作期間由報到日期起至114年12月31日,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時薪新臺幣230元(依衛福部規定辦理),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遵循勞動基準法「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等勞動相關法規。
四、名 額:社工助理4名。
五、性 別:不拘
六、上網期間:自114年 9月 8 日 ~ 114年 9 月22 日
七、資格條件:大專校院社工相關系所(依考選部公告得應社會工作師考試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清單)大學部3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八、工作項目:以下工作項目為預期之內容,將視個人狀況安排調整。
(一)於社工、社工督導之指導、監督下,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如陪同訪視、陪同會面、陪同就醫、發送物資、辦理福利身分、電話問安等。
(二)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三)協助聯繫、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如公文交換、物資整理搬運、會議記錄、紀錄建檔、資料建檔及整理各項調查庶務性行政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工作地址:竹南區社福中心(竹南鎮大埔里6鄰公義路936號)、頭份區社福中心(頭份市富強三街70號)、通苑區社福中心(通霄鎮平安里環市路二段九鄰715號2樓)、大湖區社福中心(大湖鄉和平路28號)、苗栗區社福中心(苗栗市水源里金鳳街22號)。
十、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 9月 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以下文件依序裝訂成冊,郵寄至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劉佩璇小姐收(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工助理」。
1. 甄選報名表(請自苗栗縣政府社會處網站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學生證應蓋有113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應提供在學證明影本)。
(二)書面初審條件符合資格者,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037-559159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