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為鼓勵兒少參與各種正當休閒育樂活動,特委託苗栗縣頑皮豹愛心社運用本府公益彩券盈餘經費於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至9時、26日(星期六)下午4時30分至8時假竹南運動公園辦理「我的青春最精彩SHOW TIME」兒少唱跳社團表演活動,提供兒少表演舞台與促進正向發展,也藉此讓大家看到兒少才藝社團平時練習之成果,把未有機會在同儕及親友面前展現出的才藝在活動中展出。
本府為使活動更貼近兒少需求,進而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的兒少表意權,本次活動係以問卷方式調查縣內12-18歲兒少參與各項活動的興趣,並運用調查結果邀請兒少開會討論後決定,且今(113)年更將表演團體增加至22組,以回應青少年的熱情與需求,讓更多兒少能夠在舞台上展現自我,未來本府於規劃相關活動也將循此模式,尊重兒少選擇並多方嘗試,讓縣府辦理的活動成為孩子們期待的驚喜包;本次活動共計有頭份國中、竹南國中、竹南高中、苗栗高中、卓蘭高中、國立苑裡高中、苗栗高商、大同高中、興華高中、君毅中學以及建台中學等11所學校,22個社團報名參加(包含熱音、熱舞、韓研、吉他…等),歡迎鄉親蒞臨活動現場,感受兒少團體表演的熱情洋溢。
本次活動宣導主軸是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以下簡稱CRC),截至今(113)年,全世界已有196個締約國,為最多國家加入之國際公約,為與國際接軌,2014(民國103)年6月4日總統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CRC施行法),並自同年11月 20日起施行。其中包含四大原則(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禁止歧視原則、生存及發展權、表意權)及六大權益(社會參與權、文化休閒權、健康發展權、福利保障權、勞動保護權、公平受教權),希望透過活動,讓更多青少年及民眾認識CRC,進而共同捍衛兒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