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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培力發展科

  • 發布單位:社會培力發展科

1.許可人民團體立案。

2.輔導人民團體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

3.補助人民團體辦理各項公益性活動。

4.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

5.許可合作社立案。

6.辦理合作社變更登記。

7.公益勸募業務。

8.志願服務業務。

9.各種紀念節日之籌辦。

10.公益彩券盈餘。

11.國民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