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第4次公告
一、職稱:專案約用人員(家照督導),1名。
二、人員資格條件: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且具四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三)具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三、薪資:月薪支給。(月薪金額45,566元,另如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增加新臺幣2,000元、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再增加新臺幣4,000元)。
四、報名截止:115年9月30日(星期三)17時前,親送、委託或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報名資格條件及甄選方式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