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具工作能力者提升就業參與、穩定經濟來源及降低福利依賴,透過跨局處資源整合、個案管理及就業支持服務,強化其職能培力與就業穩定度,逐步達成經濟自立與家庭脫貧目標。
申請資格
本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內列冊成員,且為16歲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之失業、待業或從業但未投勞、健保工作者。
補助項目
(一)全國技術士證照津貼
參加115年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含即測即評及發證)且確實到考者,於考試結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就業培力津貼
因故無法從事全職工作(含無業、從事部分工時、臨時工、人力派遣等非典型工作)及全日制職業訓練,但有意願提升就業能力與就業能量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三)穩定就業獎勵
經社工轉介至勞政單位後開案後推介就業(含開案後自行就業)之低收、中低收入戶,由同一事業單位僱用,每週工時達35小時(全日工作)以上,於就業之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
備齊上述應備文件後,請親送或郵寄至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青年發展科,會同相關單位審核,符合資格者,相關補助款將匯入指定帳戶,倘文件不齊者,將電話通知補件,逾期未補件則原件退回。
收件人: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青年發展科
收件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