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15年度中央補助款地籍圖重測作業,預定自115年9月30日起至10月30日止辦理重測結果公告。縣府提醒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留意後續寄發之重測結果通知書,並於公告期間內主動檢視土地重測成果,以保障自身權益。
地籍圖重測係運用現代測量技術,重新測繪老舊地籍圖。重測作業完成後,地政機關將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重測前後之土地標示及相關結果,並辦理為期30日之公告,供土地所有權人閱覽。
縣府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收到重測結果通知書後,請先核對通知書所載之土地坐落、地號及面積等內容;如有疑義,可於公告期間內攜帶重測結果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前往公告閱覽處洽詢,由現場人員協助說明。
土地所有權人如認為重測結果有錯誤,且符合相關規定者,應於公告期間內向轄區地政事務所提出異議複丈申請,並繳納複丈費。經複丈確認重測成果確有錯誤者,地政機關將依法辦理更正,並退還所繳複丈費;複丈結果如確認無誤,所繳費用不予退還。另未依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依法不得申請異議複丈。
公告期滿無異議,或所提異議處理完竣後,地政事務所將依重測結果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並另行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換發土地所有權狀;換發新權狀無須繳納費用。
縣府呼籲,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務必留意戶籍地址或通訊地址之信件;如戶籍地址、通訊地址或實際住所已有變更,請主動聯繫轄區地政事務所,確認通知書寄送事宜,避免因未能接獲通知而影響自身權益。
相關公告地點、閱覽時間及聯絡資訊,將公布於本府及所轄地政事務所網站。民眾如有疑問,可洽土地所在地之轄區地政事務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