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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資源循環新商機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循環標誌」7月正式受理申請

  • 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蔡雅琪
  •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311
  • 上版日期:115-06-04 13:37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於115年5月28日正式公告首波「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技術規格」,涵蓋紡織品、塑膠類、玻璃容器、循環服務及無機材料等5大類別共12項技術規格,象徵我國循環標誌制度正式邁入實質推動階段。自115年7月起,符合循環特性技術規格之產品或服務,均可依「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提出申請,期能建立循環標誌識別體系,引導公私部門與消費者優先採購具備循環特性之產品與服務。

  本次公告之12項技術規格,係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減少廢棄物產生之理念訂定,包括鼓勵使用再生纖維/塑料或單一材質設計;塑膠容器以原色、減標籤及繫留瓶蓋等低污染設計;推廣重複裝填玻璃瓶與各式循環容器租借(如餐盒、包裝系統)以減少新品需求;納入資訊物品、家具及無包裝商品等多元創新服務型態;並開放含無機再生粒料且具相關標章之建材申請循環標誌,帶動產業鏈發展。

  循環標誌申請程序將採形式審查及實質審查二階段辦理,申請文件將著重於產品或服務之循環特性、營運實績及相關驗證文件。對於已具備政府機關或第三方驗證之產品,原則上可採書面審認方式辦理,以簡化業者申請程序、降低行政負擔。循環標誌使用期限原則為3年,得申請展延一次,最長可使用6年。

  相關資訊可至「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與「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技術規格」查詢。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沈鳳臺表示,期望各界業者申請「循環標誌」擴大循環服務,落實資源循環與推動綠色經濟,讓公私部門與消費者以綠色採購帶動資源循環新商機,讓我們共同打造資源永續家園。

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蔡雅琪037-558558分機311
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蔡乙銘037-558558分機310
新聞聯絡人:主任秘書 劉瑋婷037-558558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