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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化妝品違規廣告用詞 Facebook、Instagram、Youtube、Line 也會被罰

  • 承辦人:蔡贏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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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1-25 14:21

違規廣告圖示-天然植物幹細胞再生素

    以為只有部落格、電視購物會被檢舉化粧品違規廣告嗎?其實現在政府也針對 Facebook、Instagram、Youtube、Line 等網路社群媒體查緝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
    常見查獲的化粧品違規廣告內容:「…有效殲滅7大類黴菌與真菌…適用治療症狀:傷口潰爛、皮膚炎、皮膚癬、香港腳、灰指甲、甲癬症、指甲鈣化症、甲職肥厚、甲溝炎…驅黑美白淡斑素…高濃度胺基酸,促進活化、洗臉就淡斑、使用7天,有效淡化斑點,使用30天,媲美皮秒…激活休眠核原細胞…再生皮下組織,增生彈力纖維蛋白…3秒滲透真皮層,30分鐘減齡,提升整體膠原含量500%,一夜回春1399%,25種凹陷、50種斑點,50種紋路…300%濃萃抗老成分,淡化色素斑點400%,淡化淺層紋路100%,淡化深層紋路350%,提升膠原蛋白含量397%,提升玻尿酸含量600%,整體澎潤逆齡1847%…強化細胞…具有細胞再生功效…可防止自由基的外部侵害…醫美髮療…秀髮童顏針…生出後乳液勤擦,就可以輕鬆減少異位性皮膚炎的發生…」這些詞句都已經涉及虛偽誇大及宣稱療效,很容易造成消費者的誤導,導致錯誤的使用。
    化粧品廣告是否違規,衛生局會以成分及廣告內容宣稱作整體判定;化粧品非藥物,不得宣稱療效,而上述以多少百分比之宣稱,則需要提出實驗數據證明,而非一般業者得隨意宣稱。
    化粧品廣告涉虛偽誇大,依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宣稱醫療效能得處新台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一般商品若宣稱醫療效能,則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如查違規廣告屬累犯者,則加重裁罰,希望業者或民眾在任何通路販賣化粧品時能注意勿涉及虛偽誇大或宣稱醫療效能,以免荷包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