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肆虐全球,口罩、酒精、消毒液…各種相關產品成為販售主流,業者或民眾想在疫情中增加收入,請先注意所販賣之商品的屬性是否為醫療器材、化粧品或是一般環境清潔用品。
如何簡單判定產品屬性:外包裝標示有衛部(署)醫器字第XXXXXX號(6碼),為醫療器材,可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https://info.fda.gov.tw/mlms/H0001.aspx),此類型廣告應事先審查,經由食藥署審核通過,方能於媒體廣告,如未預先審查核可播出或未依審核內容播出的廣告,依藥事法裁罰20萬元以上罰鍰;化粧品廣告不需事先審查,但宣稱之效果必需提出相關證明,或依食藥署得宣稱之化粧品用語做宣播,如無法提出相關證明而虛偽誇大,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裁罰4-20萬元罰鍰,如化粧品宣稱醫療效能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裁罰60-500萬元罰鍰;一般商品則不得宣稱療效,違反者依藥事法裁罰60-2500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及業者,如於網路販賣該類商品,請遵守衛生相關法規規定,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