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9)月11日凌晨2時許,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頭屋分隊接獲指派,國道1號北上121.7K處發生聯結車車頭起火事故。消防人員迅速到場,發現車頭火勢猛烈,所幸駕駛已自行脫困,現場無人受困,立即部署水線展開搶救,約30分鐘後成功撲滅火勢。
頭屋車組抵達現場後,確認聯結車車頭持續燃燒,立即由水箱車中繼供水予攻擊車,確保救災水源穩定,並迅速控制火勢。消防人員後續搭配泡沫進行滅火作業,防止火勢持續延燒及復燃。
火勢撲滅後,消防人員利用熱顯像儀(TIC)進行現場檢查,確認無持續高溫及復燃危險,完成相關裝備收拾後返隊待命,現場後續由國道警察接手處理。此次事故所幸駕駛及時脫困,未造成人員受困。
消防局表示,民眾行車途中如發現車輛冒煙或起火,應立即靠邊停車、熄火,並迅速下車撤離至安全處所,同時撥打119報案;若於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更應儘速通報相關單位,切勿逗留於車道或火場附近,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