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弱勢家庭照顧失能長者的經濟壓力,苗栗縣政府持續推動公費機構安置服務。今年(115年)下半年起,結合「苗栗玉清宮」捐贈之新台幣200萬元公益善款,加碼推出失能長者公費安置醫療相關之照顧補助措施。除原有每月最高30,000元的養護費補助外,再針對管路費、就醫交通費及住院期間之看護費等,提供每月最高11,000元的加碼補助,預計可惠及200人次長者。自116年起,縣府亦規劃將此項加碼補助正式納入縣府年度預算,轉化為常態性制度,讓關懷與資源穩定延續。
苗栗縣政府表示,隨著人口老化,失能長者的照顧需求日益增加。為使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家庭在面對長者失能時能獲得妥善支援,縣府除基本養護補助外,進一步針對入住機構後常產生的雜項開銷提供補充性協助,期盼能為經濟弱勢家庭分擔照顧重擔。
本次「失能長者公費安置加碼補助」之適用對象與條件如下:
1.戶籍條件:設籍苗栗縣,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
2.經濟條件: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者)。
3.失能條件:經評估為失能等級7至8級;或失能等級4至6級且經主管機關評估家庭支持狀況後,確有公費安置必要者。
4.補助項目:原養護費用每月最高30,000元;加碼補助部分針對管路費、就醫交通費及住院期間之看護費等,每月最高補助額外支出11,000元。
為便利民眾申請,縣府提供簡易的申辦三步驟:
第一步(預約評估):撥打長照專線 1966,由照管專員到府進行失能等級評估。
第二步(準備文件及送件):備齊申請書、身分證影本、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寄(送)至苗栗縣政府,地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69號(長期照護處收)。
第三步(核定與入住):審核通過並完成健康檢查後,即可依規定安排入住長照機構。
苗栗縣政府特別感謝「苗栗玉清宮」展現社會關懷,以實際行動挹注善款,成為完善在地照顧體系的重要推手。縣府未來將持續整合民間與政府資源,健全長照照護網絡,給予長輩具尊嚴且妥善的照護環境。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洽詢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