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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裝車輛,小心觸法受罰!

  • 承辦人:黃瑞琪
  • 聯絡電話:037-373558
  • 上版日期:115-07-17 08:33
  • 下版日期:117-07-14 08:33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發現有些民眾為圖方便使用,自行將自用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但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且未依規定補繳稅款,此種情形將視為「移用使用牌照」。

       該局指出,車主自行在貨車上加裝座椅當客貨車使用,應向監理機關申報並按客貨兩用車稅額繳納使用牌照稅,否則如經查獲,將按應納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稅務局特別呼籲車主,如將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應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避免被查獲而受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