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簡政便民及提升行政效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與社會處及各鄉鎮市公所進行跨機關合作,自本(115)年5月起正式啓動身障停車證及免徵使用牌照稅一站式便民貼心服務,簡化申辦流程嘉惠民眾。目前共同參與之鄉鎮市公所有苗栗市、通霄鎮、後龍鎮、公館鄉、三義鄉、泰安鄉、頭屋鄉、大湖鄉及獅潭鄉等公所。
該局表示,以往民眾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及免徵使用牌照稅,需分別至縣政府社會處或各鄉鎮市公所及稅務局辦理,現在,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時,如果同時符合身障者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要件,只要在申請書上一併勾選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欄位,受理單位(社會處或公所)即會協助將申請資料轉送該局進行後續審理,身障朋友免再奔波申請。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身障朋友領有駕駛執照且自己名下有車輛者,限以自己名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主動核免);若領有駕照卻無車輛者,可以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提出申請。但如因身心障礙情況,無法取得駕駛執照者,除本人車輛由稅務局主動核免外,可選擇以配偶、同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或其車籍地、公路監理資訊系統登載之住居所地址與身障朋友戶籍地相同的車輛提出申請。每一身障朋友申請免徵牌照稅以1輛為限,其免徵金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cc車輛的稅額(以自小客車為例,為新台幣1萬1,230元)為限。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撥打373561、373562、37356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