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5月10日21時許,通霄分局社苓派出所所長張景霖、警員洪鐸鳴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苑裡鎮140縣道與121縣道路口,發現一輛白色自小客車閃爍雙黃燈停放於快車道上,後方車輛紛紛閃避,情況相當危險。員警立即下車查看,發現一名20歲林姓女學生神情焦急地站在車旁,經詢問得知其自彰化欲前往苗栗後龍途中,因車輛引擎異常熄火,受困路中無法動彈。
警方先安撫林女情緒,並於現場協助交通疏導。由於拖吊車尚需20分鐘才能抵達,所長張景霖憑藉經驗再次嘗試發動車輛,沒想到原本熄火的車輛竟順利啟動。員警隨即將車輛移置至路旁安全處所,成功排除交通危害,也讓林女鬆了一口氣。事後警方並協助指引附近修車廠位置,提醒儘速檢修車況,以免再度發生危險。
警方呼籲,民眾駕車出門前應先檢查車輛狀況,若行車途中發現異常,應立即將車輛停放至安全處所並開啟警示燈,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