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5月14日於頭份分隊辦理115年上半年車輛講習訓練,藉由教育訓練強化消防人員執行勤務時之行車安全觀念與注意事項。
本次講習內容針對消防車及救護車執行緊急勤務時之安全駕駛原則進行說明,包含出勤時警報器音量應開啟至最大、行經紅燈路口應減速停車確認安全後再行通過等重點事項,提醒同仁於執行緊急勤務時,仍應兼顧自身及用路人安全。此外,課程中亦針對年度考核相關項目及注意事項進行宣導,協助同仁熟悉規定內容,落實勤務安全管理。
第三大隊表示,消防人員執行勤務時經常需於道路上快速移動,唯有建立正確駕駛觀念及遵守交通安全原則,才能有效降低事故風險,保障同仁及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