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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客與搬運車側撞幸無恙

  • 承辦人:大湖分局
  • 聯絡電話:037-360019
  • 上版日期:110-10-12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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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湖警察分局大湖派出所勤指中心接獲110通報於大湖鄉台3線有發生A2交通事故,警方立即到達現場到,發現係羅姓駕駛自小客車(A車)載乘林姓女子於3線由北往南行駛與彭姓駕駛之農用搬運車(B車)於台三線由西向東行駛雙方於台三線127.3公里處發生側撞,羅民與彭民酒測值皆為0.00MG/L,現場三人傷勢搬運車駕駛彭男輕微腦震盪、駕駛羅男肩胛骨斷裂開刀、乘客林女輕微腦震盪多處擦挫傷,目前三人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皆在大千醫院治療。
    大湖警分局呼籲本月份為「交通安全月」訂於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車輛:「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上的行人先行。行人:「停」-穿越道路前先停下,在安全的地方等候;「看」-隨時左看右看再左看,注意轉彎車;「聽」-隨時聆聽四方車輛聲音來向,大湖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