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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新冠肺炎疫情二級警戒 苗栗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含巷弄長照站)」 循序漸進,逐步開放

  • 承辦人:苗栗縣政府 社會處 老人福利科
  • 上版日期:110-09-22 13:23

一、各據點請依「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自行完成「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查檢表」並報本府備查後,即可逐漸恢復提供服務。

二、本府同意備查開放後,於二級警戒期間,有提供餐飲服務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含巷弄長照站),不得內用,可採領餐方式。

三、落實實聯制(長輩、服務人員、訪客等)登記及據點長輩每日健康管理暨監測。

四、請賡續建置完備「健保卡資訊化報到作業」,以因應日後據點開放事宜。

五、各項措施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做滾動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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