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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保留地免等徵收,利用容積移轉創造公私雙贏!

  • 承辦人:柳科員環瑜
  • 聯絡電話:037-559305
  • 上版日期:110-05-03 14:20

你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嗎? 還在苦苦等待政府辦理徵收嗎?

 

等等等等等~不要再等了!

 

現在透過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將手邊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捐贈給政府換取可建築容積,房子蓋更高,空間更舒適。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程序簡便,只要您手邊有面臨8公尺以上計畫道路的建地,快依「苗栗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標準」第6條規定,備妥相關應檢附文件,向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提出申請,即可解決您苦等多年無法解決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困擾!

 

若鄉親有辦理容積移轉相關疑義,可至苗栗縣政府主管法規系統查詢(http://law.miaoli.gov.tw/glrsnewsout/index.aspx),若仍有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洽詢承辦人員柳環瑜,聯絡電話:037-559305,必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