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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文化景觀史蹟文化資產審議會首次召開 通過5案備查

  • 承辦人:文化觀光局文化資產科劉好英
  • 聯絡電話:037-352961轉712
  • 上版日期:110-04-09 14:11

苗栗縣政府於110年4月8日辦理苗栗縣文化景觀史蹟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110年度第一次審議大會,於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樓大型會議室召開,此次無新增審議案件,報告類案件計5案。

為延續再造歷史計畫執行成果、賡續進行後續各項修復工程,「出磺坑南寮十三號宿舍、公共澡堂與周邊環境之規劃設計報告案」及「出磺坑南寮與保安林文化景觀設施修復再利用規劃設計」,經本縣文資委員各階段審查通過、並由此次審議委員結論同意備查,將有利於本縣爭取再造歷史第二期計畫經費補助及後續工程進行。

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表示,目前苗栗縣指定與登錄之有形文化資產計88件,含國定古蹟1處、縣定古蹟15處、歷史建築57處、文化景觀4處、一般古物11件,為求本縣文化資產保存工作更加專業並細緻,特地依照文化資產類別將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分為4個委員會,此次為分類後首次召開文化景觀與史蹟類別文化資產審議會;期望透過文化資產的指定、登錄與後續各式保存工作,讓民眾更加認識縣內有形文化資產,縣府也將持續致力於縣內文化資產的維護與發揚,厚植地方文化能量,保存珍貴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