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苗栗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7至109年統計性侵害案件中,加害人為「網友」類型高達有9.5%-10.4%。隨著社會的變遷,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縮短了空間的距離,但也敲敲改變了我們的孰悉社交行為模式,人們開始在網路上認識新朋友,建立其人際互動網絡,然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我們在網路上可以獲得資訊,但是透過網路資訊帶來的潛在危機更可能成為隱憂之一。
青少年常因為對法律知識較不清楚,使自己陷於危險而不自知。網路交友新鮮刺激,但背後也充滿了未知與危機。提醒應適時地的運用網路、但勿沉迷於虛擬的情境;網友的約會交往勿貿然赴約。即使赴約,也應提高警覺、由家人/朋友結伴前往並了解約會行程,選擇安全約會地點,並堅持行動自主的立場。
以下10點網路交友安全守則,提醒使用網路交友的你/妳、勿落入華麗的陷阱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