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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苗栗縣街頭藝人 開始申請登記囉!

  • 承辦人: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古鳳珍
  • 聯絡電話:037-352961轉615
  • 上版日期:109-08-11 09:19

街頭藝人1

為使苗栗觀光藝術山城帶來朝氣,讓生活環境充滿藝術氣息,增加苗栗縣內各公共空間充分利用,並發掘更多優秀有潛力之藝術工作者從事街頭藝文活動,本局將於109年8月31日至9月14日止(以郵戳為憑),開放申請登記,舉凡國內、外藝文工作者(未滿20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書)皆可申請登記,報名團體組組員上限為10人,歡迎藝術工作者踴躍報名。

鑒於藝文工作者於開放之公共空間展演經過多年累積已蔚為常態,且街頭藝人之表演屬於職業及言論之自由並受憲法保障,政府不應以公權力規範之;而街藝工作者所展演之內容,則交由閱聽大眾評判,未適任之街頭藝人由市場機制自然淘汰。因此,苗栗縣街頭藝人認證方式自109年起由現行的審議制改為登記制,想於本縣開放之公共空間展演之藝術工作者,皆可郵寄資料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申請登記喔!相關報名簡章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藝文資訊/街頭藝人項下查詢下載(https://www.mlc.gov.tw/latestevent/index.aspx?Parser=9,6,8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