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單位名稱:計畫處 |
|
|
【監察委員2月23日巡察苗栗縣 民眾可預約陳情】 |
| | 發布日期:2010/2/4 |
| |
監察院趙委員昌平、劉委員興善及葛委員永光訂於99年2月23日(星期二)至苗栗縣巡察,當日下午3時10分起至4時10分止,於縣府五樓國際會議廳接受人民現場陳情。 計畫處承辦人員表示,為了讓當天民眾陳情過程順利進行,請陳情人將陳情案件以書面資料提出申請,一式三份,以便當天安排業務主辦單位派員列席說明。 縣府計畫處自即日起受理縣民陳情案件預約登記,請民眾提前或於當日至縣府五樓為民服務科辦理陳情登記,以便依序安排會見。
|
|
|
聯絡人:王如慧
|
聯絡電話:327653
|
|
附件 |
|
|
|
|
人民陳訴書 |
|
|
|
|
|
|
|
|